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教育 > 正文

鱼台县:“同级同类”提升警示教育“精准度”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党纪国法是从政做人的底线,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党员干部一旦触线,就会与初心使命背道而驰,成为‘案中人’……”4月22日,鱼台县纪委监委“孝廉清风”宣讲团成员刘鹏在“触线之鉴”警示教育展现场,为县农业农村局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宣讲。

  今年4月初,鱼台县纪委监委在县廉政教育中心启动了“触线之鉴”警示教育展暨“警示教育月”活动,整个活动历时20余天,分批次对全县67个县直部门单位的800余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此次教育活动中,鱼台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同级同类”的原则,立足受教育对象不同的工作性质、工作领域、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精心选取近两年来该县查办的22个县直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案例讲解过程中,宣讲团成员结合不同单位实际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受众,有侧重地选择与观展单位同类型、同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让观展的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

  “近年来,我们不断坚持靶向思维,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鱼台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分不同层面、不同职级、不同领域的党员干部,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定制‘个性化’警示教育内容,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和震慑力。”(济宁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黄强)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cjy/202106/t20210621_1165249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