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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剑河:开展违规借贷投资入股等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我工作之前开了一个小商店,当时办理了营业执照,因为时间太久工作以后就给忘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时候也没想起来,等会我就去把营业执照注销了。”这是近日黔东南州剑河县纪委监委对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中的一幕。

  今年以来,剑河县纪委监委严把“自查关”、“核查关”“处置关”,深入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剑河县纪委监委6个派驻监督检查组及13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主动跟进、全程监督,通过参加党委(党组)会议、工作安排会、工作例会等形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部门)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治问题精准。

  在“单位自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剑河县纪委监委注重发挥职能部门联动作用,积极与县法院、县委组织部、县市监局等17家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织密”组织筛查网,将各部门提供的涉及违规借贷和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方面的借贷案件线索、金融活动情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汇总,通过召开调度会研讨分析问题线索,从中筛查出涉及公职人员的信息线索,为进一步开展核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途径,及时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切实发挥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作用,让整治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下实施。

  在监督工作中,坚持“一案双查”,对干部参与“违规借贷”问题线索予以起底,设立专门台账进行登记,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处置;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不制止、不查处本部门本单位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活动,或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阻挠干扰案件查办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截至目前,共派出纪检监察干部52人,开展监督检查21次,检查单位149个。共发现问题线索76条,其中违规借贷4起,违规投资入股69起,违规经商办企业3起。

  “下一步,将继续发挥纵横联动监督合力,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把专项整治工作构建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一盘棋’工作格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110/t20211021_70992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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