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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榕江:做实廉情抄告工作 提升同级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期,县纪委监委对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了环保督查工作,现将发现的问题抄告于你,请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责成职能部门整改。”近日,黔东南州榕江县人民政府一位副县长收到了县纪委监委的《廉情抄告单》。

  今年以来,榕江县纪委监委扎实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制定完善廉情抄告回告工作制度,监督并督促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同级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在具体工作中,榕江县纪检监察机关整理收集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方式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审查核实,深挖被监督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风险点,发现和掌握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发现的突出问题以“一问题一抄告”的形式,经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抄告给分管或联系该单位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由其督促被抄告的部门单位落实整改。

  同时,县纪委监委要求收到抄告单的县级分管领导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10个工作日内,经该领导确认签字后,相关整改部门将《抄告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回告单》提交至县纪委监委,完成问题整改销号。

  此外,对监督提醒、抄告的内容,县纪委监委及时向同级党委及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将有关情况建档备案,跟踪好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监督。今年以来,已向2位副县长发出廉情抄告单。

  “下步,我们将加大对抄告问题整改推进慢、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力度,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切实提升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工作质效。”榕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110/t20211013_70859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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