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册亨:建立健全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款物清退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谢谢纪委的同志!没想到你们这么短的时间就把事情处理好了,解开了我们长达7年的心结!”10月9日,在黔西南州册亨县双江镇顶肖村集体公益林资金清退大会上,领到集体公益林资金的村民们这样说道。
“今年8月6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双江镇顶肖村用集体公益林资金支付公务接待费用等问题后,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册亨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清退大会上进行案情通报时介绍说,“目前,该起案件已经结案。顶肖村村委会在未经过群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集体公益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违反了相关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随后,在册亨县纪委监委的见证下,双江镇顶肖村村委会将4.87万元集体公益林资金如数退还给该村368户群众。
今年以来,册亨县纪委监委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整治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为最大限度释放查办案件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册亨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款物清退工作机制,在快查快结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作风问题的同时,常态化开展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款物清退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向群众清退违纪资金4.92万元。
“清退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款物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下一步,要继续把为群众办实事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做好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册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黔西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msjd/202110/t20211013_70859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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