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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黄岩:对巡察整改开展联合评估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对比第一次整改,评估中指出的村级工程管理混乱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该乡还举一反三,开展面上自查自纠,完善了相关制度,建议给予合格评级。”近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委巡察办召集巡察整改评估会,对某乡党委巡察二次整改工作进行再评估。经过讨论,该乡经过两轮整改后,整改结果最终获得认可。

  近年来,黄岩区针对个别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改点不改面、治标不治本等问题,创新建立“4+X”评估机制,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等4家单位设为评估组成员,同时抽调信访、财务、审计、工程建设、司法、社会保障等领域28名优秀干部组成专业领域评估专家库,针对被巡察单位行业领域特点,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评一授权方式,抽取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授权,与4家常设单位共同组成评估组。

  当出现需评估的整改问题超出入库专家的业务范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对全区相关业务人才进行全息扫描,快速抽调,确保每轮评估都能以最专业的视角来保障评估质量。

  评估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评估赋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规、不通过四个等级,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为促进评估结果实效化,区委巡察办将评估结果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向被巡察党组织、分管联系区领导、联系纪检监察组织“三反馈”,并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作为被巡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年度考核、任期考核、选任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敷衍整改、数字整改等情况,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巡察整改一个不落,清仓见底。

  截至目前,黄岩区已开展8次联合评估,督促各单位对144个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重新整改,推动全区巡察整改完成率达到99.5%,挽回经济损失5380余万元,3家单位因为对整改不重视被通报。(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xsxc/202109/t20210927_251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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