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时评】受贿行贿一起查 标本兼治惩治腐败
发布时间:2021-10-27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历来是我们党惩治腐败的鲜明立场,也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原则。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意见》的出台既体现党中央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也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科学有效惩治腐败指明方向、提供制度遵循,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受贿与行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行贿者之所以大行其道,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过去对行贿者事后追究太少,处理太轻,导致一些人为了达到非法目的挺而走险,以身试法。昆明开尔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郑少峰坦言自己公司高速扩张的“秘诀”就是“送钱”:“送钱,就可以把一些领导摆平。送钱,一些领导就同意让你做一些项目。”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无论受贿还是行贿,都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都是对公平正义的挑战,都是对社会风气和政治生态的严重污染,历来被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
受贿者依法严惩,行贿者也不能逍遥法外,必须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处行贿有利于突破受贿,查处受贿也有利于发现、突破行贿。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意见》提出的要求,精准发力、狠抓落实、落细落小、严格执行。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自觉学深悟透《意见》主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补齐打击行贿的短板,加大对“围猎者”的查处力度,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与各相关机关协作配合,推动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据悉,为推动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并就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进行探索实践,以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毅力,在工作中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化法治化,不断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成空间,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是人民的期盼,更是法治的要求。“受贿行贿同样可耻”“围猎者必然付出沉重代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着力建立清清爽爽的人际关系、政商关系,带头净化社会风气,推进全民守法,维护公平正义,以纯正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推动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宿州市埇桥区 丁辉)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lzsp/p/97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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