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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看进展 | 高位统筹 全程监督 严格执纪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全省换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21-10-30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部署要求,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前谋划部署,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为换届工作平稳推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换届监督工作

  省纪委监委自觉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放在全省换届工作整体部署中思考谋划、推动落实。先后在省纪委全会、全省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视频会议、省纪委常委会议上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省纪委监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领导、指导。制定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工作方案》,明确7个方面具体任务和4项保障措施。建立月报告制度,汇总形成换届监督数据统计、查处问题线索“一表一台账”。制定《关于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将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对市(州)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一把手”进行调研访谈,深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座谈了解具体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研究推进措施。

  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换届责任落实到位

  省纪委监委先后参与省级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等有关工作方案的制定,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意见》,从强化责任落实、严明纪律规定、强化教育宣传、全程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问题等5个方面,确定20项重点监督内容。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对市县党委书记、新任职省管干部、换届重点对象等进行集体谈话、一对一谈话。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结合换届调研、换届座谈、风气督导等工作,与市县委书记、组织部长等进行专题谈话,强化督促提醒。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就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等事项,逐一对各市(州)、梅河口市纪委书记和长白山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开展谈心谈话6.8万人次。

  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求,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督促下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把中央换届政策法规、“十严禁”纪律规定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观看《警钟长鸣》专题片。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印发学习教育资料6.9万份,组织观看警示专题片18万人次,开展换届纪律公开宣传3450余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委作风建设年等,督促各级党委及时将换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换届参与者,引导他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全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抓住换届推进关键环节,督促各级党委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对干部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委对2016年以来查处的市县乡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建立省管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电子数据库,形成省管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报告21份。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制定出台《省纪委监委机关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试行)》,会同组织部门进行换届提名人员资格联审,坚决防止“带病参选”“带病使用”,严把选人用人关。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对652名不合格代表委员人选取消提名资格。

  省纪委监委抽调22人,会同省委组织部组成9个指导督导组,运用调研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暗访巡查等方式,推动换届政策、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截至目前,已开展指导督导10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

  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环节,加强风险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省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强化与组织、民政、公安等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对涉及换届风气、换届纪律以及换届人选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优先办理。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以及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对违反中央“十严禁”换届纪律的行为开展“一案双查”,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换届工作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线索163件,处理党员干部47人。紧盯影响换届风气的症结,认真查找问题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短板,督促有关地方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共督促完善制度机制46个。

  8月20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对全省村级“两委”换届期间4起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强化教育警示,督促全省党员干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吉林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十条》,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受到不实举报的不影响提名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目前,已对18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孙凌健)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tjjcjd/202110/t20211028_8262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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