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康平:擦亮巡察利剑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1-11-13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7、8年都没有解决的事儿,没想到你们巡察组这么快就帮助解决了,这下俺们村吃水可方便啦……”收到巡察组下发巡察建议整改函后,二牛所口镇饮水管网顺利改造,该镇村民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这是康平县“走心式”巡察交出的一份成绩单,也是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推进的缩影。
“对11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792个,移交问题线索272条……”康平县委巡察机构把巡察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不断擦亮巡察利剑。
“原以为千八百元钱数量不大,先存在个人账户上也没啥问题,没想到构成了违纪……”巡察组指出某党组织管理的一景区纪念品超市部分营业收入没有入帐的问题后,该单位负责人王某某满脸通红,“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问题核实清楚后,巡察组建议该党组织针对景区收入上缴不及时问题,在全系统内开展财务专项自查,制定营业性收入管理的具体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出现微腐败。
此前,县委巡察组在对某镇开展巡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镇干部孙某某和村干部等人工作日在餐厅聚餐饮酒。接到举报后,巡察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核实。
经了解核实,该镇干部孙某某因在下乡解决群众上访的土地问题后已是午饭时间,就与随行的几名村组干部在当地的小吃部就餐并喝了酒。
“这是典型违纪行为,而且还发生在巡察期间,应该如何处理呢?大家都发表发表意见……”巡察组第一时间进行研究。
“工作期间饮酒,纯属顶风违纪,而且造成不良影响。应当严肃处理。”大家意见高度一致。
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后,巡察组讲问题线索转给了该镇党委。“对干部中午饮酒“零容忍”,看似小题大做,但我们对这种基层干部打着推动工作的幌子,实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我们绝不容忍。”据了解,孙某某等人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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