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健全监督机制 做实监督职责
发布时间:2021-11-13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驻天山区督导组在二道桥国际大巴扎检查时详细向商户了解情况。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为抓手,强化日常监督,严厉惩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督导检查组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提炼出一套较为成熟的督导检查机制。在工作运行上形成了“驻点督导+随机暗访”“早派工+晚研判”“日专报+月分析”“分片包联+定期轮换”四项运行机制;在监督方式上形成了“督政治站位、督任务落实、督责任担当、督作风建设”的“四个环节”一体督导机制;在问题整改上形成了“问题未查清不放过、原因未分析透不放过、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个不放过”监督整改机制;在自身建设上形成了“党建引领定方向、培训演练强能力、纪律约束树形象、通报考核提质效”的四项内部监督机制。
与此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节日节点,各级监督力量上下联动,联合税务、交警、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协同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宾馆、酒店、商超、景区等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以强监督促强监管,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针对常态监督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联合市属部门和区(县)专业力量,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暗访督查,既督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又坚持刀刃向内,对常态督查工作进行再监督,形成监督责任闭环,催生监督内生动力。
“要牢固树立‘发现问题不整改,不如不监督’的工作理念,紧盯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研判反馈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定期报送结果’的工作机制。坚持督促指导并重同行,既督促及时整改、全面整改,又指导基层举一反三、分析根源、完善机制,推动同质同类问题系统整改、集约整改,实现监督效果向治理效能转变。”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兰世明︱责任编辑代光辉)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6-1545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黔东南凯里:制定监督清单 强化“一把手”政治监督
- 下一篇: 阿勒泰地区:高效赋能基层监督“前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