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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监督小微权力要有闭环机制

发布时间:2021-11-22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小微权力虽曰“小微”,但因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天天有感的“现管”权力,其实并不小。近年来,虽然各地各级部门不断加大对小微权力的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小微权力小、多、散,监督难以全覆盖、都见底,与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有力有效监督小微权力,令其管得住、用得好,必须建立闭环工作机制。

  底数清、情况明,是有效监督的前提。要针对小微权力特点,自上而下梳理有关单位、部门涉及小微权力的事项,充分掌握小微权力实际运行情况;还要自下而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科学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开,把小微权力晒到阳光下。

  建台账、真考评,是落实监督的关键。要根据清单,找准小微权力的出轨点、群众的痛点和监督的盲点,针对性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条抓整改,一个一个抓落实。要充分利用考评指挥棒,倒逼整改落地落实。考评倒逼不妨两头发力,一方面由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对照清单、台账定期考评;另一方面,鼓励群众特别是小微权力服务对象实时考评,再综合两方面考评结果给予相应奖惩,倒逼主动改、真整改,改到位。

  从权力清单到整改台账,再到考评指挥棒,贯通监督各环节、全链条,形成闭环工作机制,监督才能找到着力点、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监督结果才能有效运用、事半功倍,才能让小微权力运行回归正常轨道。

  权力无论大小,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地各级部门和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探索适用的小微权力监督闭环工作机制实施方式,如建立运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等,推动党员干部规规矩矩用权、群众实实在在得利。要有“小微权力并不小”的清醒认识,强化有力有效监督,使小微权力发挥巨大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lzsp/p/98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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