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人事 > 正文

延庆: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 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21-12-04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监察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延庆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上率下,委领导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在组织机关内各处室和派驻组干部自学的基础上,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条例》作为日常监察调查工作重点,督促干部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条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使用监察措施,切实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保证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同时在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上,区纪委监委制定了《延庆区纪委监委关于打听、干预纪检监察干部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防严查“灯下黑”,确保监督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做到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区纪委监委开展培训加自学的同时,还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条例》图解,以“线上+线下”方式丰富学习形式,提升每名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促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树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通过系统的学习,使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条例》蕴涵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要求,要学深悟透《条例》内涵精髓,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把贯彻落实《条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与贯彻《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相结合、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结合,同时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确保在实践中准确运用,在工作中切实提高依法履职本领。”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文/王明伟 责编/郭毅)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12/t20211201_761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