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强化不敢不能不想 铲除行贿土壤
发布时间:2022-02-19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部署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时指出,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发布2021年度十大反腐热词,“行贿人‘黑名单’”名列其中。热词呼应着社情民意,标注出反腐败斗争的着力点。一段时间以来,各地严查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的查处曝光力度。广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追缴行贿违法所得逾3亿元;湖南公开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8起投融资领域行贿典型案例……这彰显出对行贿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具有重要意义。
一些不法分子“围猎”“腐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无论如何挖空心思、花样翻新,其本质都是想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行贿行为往往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使得走歪门邪道的“风生水起”、合规经营的反而失去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必须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动实现不敢、不能、不想。
加大查处力度、开展联合惩戒,持续形成不敢的震慑,让行贿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明确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为严惩治强震慑、斩断利益输送链条明确了方向。对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人,要加大查处力度,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处理的坚决作出处理,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从实践看,无论是综合运用移送司法、纪律处分、谈话函询等多种措施强化对行贿人的处理,还是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联合多部门对失信主体进行联合惩戒,或是对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目的都在于提高违法成本、释放震慑效应,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让行贿者得不偿失、寸步难行。
完善制度机制、深化以案促改,扎牢不能的制度笼子,让行贿者无处下手、无空可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关键在于深入剖析案件、补齐短板,从源头上逐步消除贿赂滋生的土壤。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行贿案件“解剖麻雀”、找准“病灶”,把案件查处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以点带面压实行业部门整改责任。短板漏洞在哪、腐败风险点在哪,就向哪里发力,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压缩行贿空间,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不想的自觉,促使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行稳致远。一方面要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论理,推动形成对法律的敬畏。云南此前推出警示教育片《开尔行贿记》,披露了昆明开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行贿手段攫取不当利益最终受到惩治的细节,既为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洁从政的警钟,也为行贿者拉响了莫走歪路的警报。另一方面,加强正面倡导,在全社会弘扬廉洁守法理念,既引导党员干部积极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又推动企业开展清廉建设,使市场主体认识到讲正气、走正道才能实现健康长远的发展。
一体推进“三不”,精准打击行贿,就是要形成对错误认知的价值纠偏,推动市场主体尊重规则、合法合规经营。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斩断行贿与受贿之间的纽带,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空间,从源头上逐步消除贿赂滋生的土壤,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经济发展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李鹃)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w/system/2022/01/27/0301102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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