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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廉洁教育要精准有效 方能药到“病”除

发布时间:2022-02-19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在基层的一些单位,每年都组织开展廉洁教育,而且形式多样。但是从会议记录和党员干部谈话中得知,有的单位不分受教育对象,对不同层次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搞“一锅煮”式教育;有的单位片面追求受训人数规模,采取“大水漫灌”式教育;一些单位的廉洁教育多以观看廉洁教育片的形式进行,党员干部一看了事,教育流于形式;有的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时,放着身边的典型案例不深入学习、剖析反思,而是搞“你听你的,我说我的”,甚至在网上直接找一个“高大上”的案例学习一下……如此开展廉洁教育,效果可想而知。

  廉洁教育的方式和内容都很多,但是若不考虑受众的需要和教育的效果,开展廉洁教育就会失去意义,效果也会大打折扣。这就需要在廉洁教育中,一定要根据被教育对象所处领域、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针对之前多发易发的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科学制定教育方案、确定教育内容,确保廉洁教育深入党员干部内心、触及党员干部灵魂。因此,结合实际精准选择一些教育内容确有必要。

  在实践过程中,案例教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教育党员干部最好的清醒剂。教训就在眼前,纪律就在身边,尤其是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往往能让党员干部深受触动,为那些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们打好“防疫针”,树牢廉洁自律意识;也能让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光是看别人的“剧本”、听别家的“故事”,而是通过深入剖析、交流研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来汲取教训,规范行为,促进工作提升。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也发现,住建系统的一些单位在开展廉洁教育过程中,深入分析近年来身边典型案例的深层次问题和原因,通过学习案例通报,违纪人现身说纪,受教育党员干部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再通过建章立制来堵塞制度漏洞,可谓是“标本兼治”。这种精准教育的做法,值得提倡。

  各地各单位只有根据党员干部所处领域、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廉洁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改“漫灌”式为“滴灌”式,做到精准有效,才能让廉洁警钟敲得更响!只有对症下药,方可药到“病”除!(天长市纪委监委 王保松)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lzsp/p/100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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