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时评 > 正文

评论|树立好家风是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发布时间:2022-03-12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在我国,将家庭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使家庭道德与国家道德共建,具有深厚文化基础。源远流长的农耕文明和“家国一体”的传统政治模式,使中华文明中的家国关系呈现出相互交融的状态,所以有“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推进,有治国者必先齐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的合理推论。中国共产党自觉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直非常注重廉洁文化建设,坚持以良好家风带党风促政风。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新时代廉洁文化,进一步丰富了廉洁文化的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家风建设,深刻指出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既指出良好家风是领导干部修身齐家的必修课,也明确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着力点。

  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看,不少因贪腐落马的领导干部涉及滥用职权为家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造成严重后果,污染政治生态、浊化社会风气,引起干部群众强烈不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绝非小事,不仅关乎领导干部能否树立良好作风,更关乎能否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保护政治生态良好、厚植党的执政之基,是具有鲜明政治性的大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将家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去抓好抓实。

  随着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大量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已将领导干部的家风从道德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将柔性约束固化为刚性约束。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将“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也要求法官妥善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不利用身份寻求特殊利益,教育督促家庭成员不利用职权、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这些规定从制度层面明确了领导干部等在家风助廉中的责任,围绕干部作风问题、个人事项报告问题、家庭财产问题等明确了规矩、划出了红线。为严防和打击“裙带腐败”“衙内腐败”,我国刑法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等罪名,将领导干部的廉洁问题与其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直接关联,家风失察、腐败渎职的领导干部本人和家人都有可能受到刑罚惩罚。

  家风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内容,勤俭持家、严谨治家、德善立家等家风文化理念,形成和发展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演进过程中。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应当扛起中国家风文化的新担当。领导干部的家风深刻影响着辐射范围内群体和组织的交往、行事风气,影响着人们对领导干部本人的评价,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评价,人们会看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等如何为人处世。可以说,领导干部树立优良家风、以良好家风助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是一种文化担当。领导干部应以更高层次、更深情怀去认识家风建设,以廉洁家风推进新时代廉洁意识常态化、生活化、共享化,实现传统家风的现代性、廉洁化转化,推动由廉洁党员干部养成到廉洁家庭、廉洁社会建设,不断丰富廉洁文化建设内涵。

  实现良好家风,助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可从多方面着手。第一,应有家风建设是政治任务的认识高度,在思想上充分理解家风建设的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看家风建设、看廉洁文化建设,始终对党忠诚,自觉克减个体权利诉求,及时、准确、真诚地向党组织汇报家庭事项或亲朋违法违规问题,便于组织把握情况或及时介入处理,避免因个人家事影响群众对党员干部整体评价,甚至产生“蝴蝶效应”,影响党和国家事业。第二,应有建设良好家风,助力党风廉政建设的文化自觉。在家风建设中自觉贯彻服务人民、公私分明、清正廉洁等理念,家规家训家教精神应与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等相匹配。不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家风家教,丰富了中国特色家风文化,理应成为家风建设的示范榜样。第三,应有严格要求自己及家人,修身律己,慎终如始的具体行动。坚持修身正己,讲原则、讲党性,谨慎使用手中权力,防止被“围猎”,给家人做好榜样;要给家人严规矩,反复督促提高警惕性,不该收的坚决不收、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严防背着领导干部谋取私利甚至擅权干政。

  在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政治责任,自觉担当家风文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使命的同时,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制度保障引领、文化宣传研究也应全方位跟进。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时,应加强对家风的考察,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以良好家风提升个人廉洁能力。制度建构上,可进一步细化党员干部有关家风的纪法规范,使家风助廉在制度上有保障、有要求、可操作。还应广泛宣传家风典范,倡导忠诚、友爱、孝顺、勤俭、自立等优秀家风内涵,用活用好案例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和亲属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用家规家训等载体中所蕴含的向善性、劝诫性等积极取向的思想理念,构筑共产党人精神家园,使领导干部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自己的家庭声誉,带头建设廉洁之家,夯实廉洁从政的根基。(李小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lzsp/p/10148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