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 > 正文

早提醒强监督 让清明更“清明”

发布时间:2022-04-03    来源: 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清明节期间,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3月31日,鹿邑县纪委监委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节前提醒。

  该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运用早提醒、严监督等方式,念好节日纪律“紧箍咒”,让党员干部紧绷纪律作风之弦。通过“清风鹿邑”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宣传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对清廉过节提前要求,提醒全县党员干部筑牢纪律防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成立专项督查小组,督促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县各乡镇及祭扫场所、商场、酒店等重点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确保疫情防控、廉洁过节两手抓、两促进,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县纪委监委将紧盯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尽责,持续推动作风建设,确保清明更‘清明’。”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战胜)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846c599017ab4238820b46a28891fd9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