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为靶向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节日病”,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日前,舟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施亚平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1年1月,施亚平在酒店宴请朋友,产生餐费共计1657元,事后以虚构公务接待事由在单位报销。2022年3月,施亚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舟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马海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至2022年期间,马海华先后3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所送海鲜,共计2100余元。2022年3月,马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金塘管委会北部开发指挥部副总指挥、金塘镇副镇长林良军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2月,林良军(非中共党员)等人在金塘镇某海鲜酒楼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分院院长宴请,产生餐费共计1890元。林良军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3月,林良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部长李名贵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1年上半年,李名贵2次接受某咨询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宴请;同年6月接受某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宴请,上述2家公司与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关系。2022年3月,李名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岱山县衢山镇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四级主任科员刘豪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有偿陪侍娱乐活动问题。2021年9月,刘豪挺(非中共党员)接受衢山镇岛扎村党总支原书记徐某(另案处理)邀请,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某KTV包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有偿陪侍娱乐活动。2022年1月,刘豪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6.嵊泗县青沙社区(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青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吕定岳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公款吃喝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20年,吕定岳在担任青沙社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青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下属赠送的香烟和超市购物卡等,共计价值17900元。2016年至2020年,青沙村多次以“年夜饭”“夜宵”等名义组织聚餐,共计消费23848元;多次以“过节费”“辛苦费”等名义向村班子成员发放津补贴,共计11000元。上述两笔费用均在公款中开支。吕定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2月,吕定岳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舟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baoguangtai/zhoushan/202204/t20220428_60095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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