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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 | 从那天起他又挑起了为民办事的夜灯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夜幕降临,我走过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窗口依然透着亮光,办公桌上摆着谈话笔录、对账单和卷宗,浓茶冒着热气……

  “老杨,这么晚还在干活?”我上前打了个招呼。

  “还早,我再整理整理最近的卷宗。”

  这几个月,每次这个点经过老杨办公室,灯总是亮着。澄清正名后,老杨干劲更足了。

  记得去年4月的一个清晨,我接到区纪委监委的通知,由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牵头,鸡头村街道纪工委配合,对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开展核查。举报信称,鸡头村街道纪检专干老杨在调查吴官田村一组组长唐某某时存在威胁恐吓、乱作为行为。

  我十分惊讶,老杨参加工作20多年来,一直兢兢业业,深受干部群众的好评。当上纪检专干后,他更是严守纪律,秉公用权。不敢相信老杨会有举报信中反映的行为,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原则总是在我脑海里翻转。

  按照工作程序,我们找到老杨谈话。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举报,平时性格温和的老杨也瞬间急了起来。

  “我向来做人坦坦荡荡,没犯过错误,怎么就被人举报了,身正不怕影子斜,希望组织尽快查清楚,还我一个公道。”

  经核实,举报内容与老杨办理的一个案子有关。2020年9月,纪检专干老杨参与吴官田村一组组长唐某某的问题线索核实。鸡头村街道纪工委委托第三方公司审核后,发现唐某某参与本组村民活动室附属工程建设时,为其有亲属关系的承包方多核算工程款39405元,同时还存在未经村民集体会议讨论,擅自将110平方米集体土地与私人81平方米的土地进行调换,导致集体土地流失29平方米。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11月,鸡头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责令唐某某辞去小组长职务,并将核减工程款退还吴官田村一组集体。在此过程中,老杨没有存在乱作为行为。

  核查组又查看了老杨和唐某某谈话时的笔录、录音,走访曾和他一起谈话的工作人员,证实老杨在调查中也没有威胁恐吓唐某某的行为。

  随后,核查组找到实名举报人唐某某,在核查组的再三追问下,唐某某承认自己辞去组长职务后,因心生怨气,便编造老杨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乱作为的情况,并进行实名举报。核查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做了正向思想教育引导,唐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端正思想认识,好好做人、踏实做事。

  事情终于水落石出,为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到鸡头村街道召开不实举报澄清反馈大会,及时公布核实的情况,为老杨澄清,消除干部群众对老杨的误会。澄清会上,工作人员宣读了《马龙区纪委区监委不实举报澄清保护实施办法(试行)》,狠刹动机不纯检举举报的歪风。

  “面对不实举报,我曾一度感到委屈,工作起来也有些畏手畏脚。今天为我澄清事实、消除顾虑,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今后我将认真工作、担当作为,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澄清会上,老杨发自内心地说道。

  从那天起,老杨又挑起了那盏为民办事的夜灯,虽然很苦很累,但他却感到充实,干劲也越来越足了。(马龙区纪委监委 刘露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jijianrenshouji_0307/107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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