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法制文化 > 正文

男:不男不女,永远都不是一个褒义词

发布时间:2022-06-21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6-20男.png

  【小识】

  《说文解字》:“男,丈夫也。从田从力。言男用力于田也。”“丈夫”者,非“老公”也,谓成年男子,即男子汉大丈夫也。“从田从力”者,种地也,农耕社会之象也。

  “男”是“田”字与“力”字的结合。所以,写“男”字的时候,一定要先写上面的“田”,再写下面的“力”,而不是先写一个“曰”字,再写一个头很长的“力”字。在小篆中,比如李斯亲书的《会稽刻石》中,“男女洁诚”中的“男”字是上“田”下“力”,而“男秉义程”中的“男”字却是左“田”右“力”。从甲骨文看,左右结构或许是男字的最早形态,同样,有时写作左“田”右“力”,有时写作左“力”右“田”。

  “田”和“力”上下左右灵活多变的结构方式,似乎表明了一个意思,男人在田地里可以挥洒自如、游刃有余。从一个角度上说,男人之美在于“力”;从另一个角度上说,男人之用在于“田”。

  时代不同了,男人的角色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男人离开田,不仅标志着男耕女织社会的结束,也标志着小农经济时代的远去。在农村,许多男人都出去打工了,因为打工也需要力气啊;而家里的田地,则因为缺少劳力而面目全非。这是一对尖锐的矛盾,却有机地统一到了男人身上。

  如果田地是宝贵的,田地里就应该有足够有力、足够阳刚的男人。如果要通过田地来体现男人的价值,就应该让一心一意致力于田地的男人得到足够的尊重和回报。这应该成为任何一个时代的共识。

   男子汉大丈夫并不意味着五大三粗,但“分外妖娆”绝对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有一种男人叫做“伪娘”,曾经一领风骚;有一种男人的风格叫做“娘炮”,也曾经大行其道。对此,没有必要说得太多,一句话就够了:不男不女,永远都不是一个褒义词。(尚之)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83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