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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藏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2-06-22    来源: 西藏党员教育网    作者:佚名

  

  6月13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在西藏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政府汇报。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拉鲁湿地实地检查城市湿地生态保护情况。记者 旦增西旦 摄

  拉萨6月18日讯(记者 张黎黎 赵书彬)6月13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执法检查组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在西藏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政府汇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严金海参加有关活动。

  张春贤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国生态环保事业实现长足进步,取得历史性成就。西藏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西藏实际,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头等大事,采取项目化、载体化、清单化方式加以落实,各项举措扎实有效,人大监督坚决有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值得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就。要持之以恒加大法律宣传,引导企业、组织、公民增强环境意识、行使环境权利、履行环保义务,在全社会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新风尚。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保护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要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加强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建设、修改和清理工作,增强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压实各方法律责任,加快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的法律落实体系,提高基层执法能力,优化执法方式,着力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王君正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给予西藏工作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将生态作为西藏“四件大事”的重要内容,为我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自治区党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重托,在中央各部委和援藏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从思想观念抓起,深刻认识青藏高原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自觉把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动,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贡献力量。坚持从问题导向抓起,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执法检查组和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整改问题结合起来,把督察整改要求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坚定坚决落到实处,一届接着一届干,世世代代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坚持从干部作表率抓起,带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带头树立法治思维,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务实的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从体制机制抓起,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机制,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有机统一。坚持从改进作风抓起,以求真务实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贡献。

  在藏期间,执法检查组深入拉萨、山南、林芝等市,实地检查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社区人居综合环境整治、防风固沙生态恢复、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等情况。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布小林,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宫蒲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矫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军,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陪同检查。自治区领导庄严、陈永奇、普布顿珠、肖友才、达娃次仁、多托、许成仓、江白、张洪波、杜建功参加有关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xzdyjy.gov.cn/folder967/yw/folder328/2022-06-20/194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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