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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2016检察新动向一本通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干货!2016检察新动向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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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会啦!1月23日下午,各地大检察官齐聚北京首都大酒店,闭门研讨长达三个小时。检察君探会得知,原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如期召开。

  

  

  

  

  全国检察长会议是每年检察系统召开的最高规格会议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的“掌门人”共聚北京,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去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商讨今年检察工作的重要安排。

  

  

  

  

  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是重中之重、热点多多,且听检察君为您一一梳理。看完本文,包你对今年的检察工作新动向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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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一: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6年又是艰难的一年”,这是网友的幽默调侃,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实写照。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当经济风险不断向社会领域、司法领域传导,案件类型、发案态势出现新的变化,如何在司法办案中妥善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问题和风险,检察机关面临着挑战与考验。

  

  会上,曹建明检察长回顾了检察机关护航经济安全的重大举措。2015年,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制定实施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42条意见,制定实施进一步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28条意见,积极保障了经济安全发展。

  

  2016年,检察机关将会继续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大力气,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造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年初,曹建明检察长在造访工商联与企业家座谈时就有明确表态,本次会议他再次重申,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就平等保护而言,曹建明检察长明确提出,要准确把握涉企案件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六个界限”;要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始终坚持“四个并重”,做到三个“慎重”。检察君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就知识产权保护而言,曹建明检察长强调要高度重视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持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加重视对商业模式创新的保护,更加重视对创新环境的维护,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上述这些利好消息,创业创新的小伙伴们快打包抱走吧。

  

  热点二:集中查办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的反腐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不但要打“大老虎”,更要拍“小苍蝇”。检察君了解到,今年,惠农扶贫领域重拳反腐将是检察机关重点发力方向之一。

  

  实践中,惠农扶贫领域的涉农职务犯罪特别是贪污、挪用涉农惠民财政补贴的犯罪高发,且呈现出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和危害性大,犯罪主体集中、犯罪罪名集中、犯罪领域集中的“两大三集中”特点。在惠农扶贫领域中,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空间较大,这些问题都有赖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2015年,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专项工作。

  

  
2016年,检察机关惩治扶贫领域的“蝇贪”。曹建明检察长在会议上透露, 2016年,检察机关将脚步不停歇部署开展力度更大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和预防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为了广大农民兄弟的合法权益,最高检可谓连出重拳,检察君不禁为之一振,也将持续关注,带给大家更多好消息!

  

  热点三:紧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

  

  

  安全生产大如天。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重特大事故屡见报端。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等,检察君还记忆犹新、心有余悸。

  中央历来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中央多次召开会议部署。

  

  2015年,最高检同步介入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等重大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事故所涉职务犯罪。检察机关通过严查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取得了良好效果。

  

  检察君了解到,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最高检第一时间派员参加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并会同天津检察机关组成检察专案组,先后以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依法对天津市交委主任武岱等25人立案侦查。

  

  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特别重大滑坡灾害发生后,最高检也是迅速派员参加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并与广东检察机关组成检察专案组,依法批捕事故相关责任人,并对光明新区城管局副局长邓志雄等12人立案侦查。

  

  
2016年,检察机关继续促进安全生产不放松。曹建明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探索建立抢险救援与事故调查合理衔接等工作机制,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同时,还将结合办案重视加强生产安全法治教育,促进加强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

  

  热点四: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常态化机制

  

  

  反腐工作如何开展?党中央突出强调,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然而,反腐过程中,那些逃往国外的漏网之鱼怎么办?别急,检察君保证他们绝对不会逍遥法外。

  

  最高检自2014年10月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截至2015年11月,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从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2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追捕或劝返李华波、王国强、黄玉荣、戴学民等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7人。

  

  检察君默默统计,发现这个人数已经超过了过去十年追逃人数的总和。特别是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书记黄玉荣等18名“百名红色通缉令”嫌犯落入法网,有力震慑了外逃贪官。

  

  
下一步,国际追逃追赃,检察机关将如何推进?“形成持续追逃合力,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常态化机制。”曹建明检察长表示。总之就是一鼓作气,一追到底。

  

  曹建明检察长还透露,2016年,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外交、司法行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强化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取证工作,综合运用引渡、遣返、劝返等多种手段,形成持续追逃的强大合力。不仅要追逃还要追赃,更要防逃。曹建明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严格执行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流程。

  

  热点五:健全刑事案件异地审查制度

  

  

  随着法治文明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检察机关维护司法公正有更高期待,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面临更大压力。2015年,最高检多次提出抗诉,彰显了对司法的监督和对法治的坚守。

  

  曹建明检察长介绍说,2015年12月,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的“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再审获改判。本案更是建国以来最高法院直接开庭审理、高检院直接派员出庭的第一案。本案前后历时两年,历经深圳市检、广东省检、最高检三级接力抗诉,最终监督纠正了“法律适用”错误,彰显了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的决心。检察君忍不住要点个赞!

  

  除了马乐案,最高检还抗诉了“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努力替无辜者洗清冤屈。2015年2月,最高检就陈满案向最高法提出无罪抗诉。2015年12月29日,经最高法指令浙江省高级法院再审,陈满案在海南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最新情况,检察君会追踪关注。

  

  
会上,曹建明检察长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继续健全检察环节重大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要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制度,对一些当地纠正难、阻力大的案件交由其他地方办理。对从办案和申诉中发现存在错误可能的案件,既要善用监督、规范监督,又要有敢于监督的勇气、依法监督的硬气,不拖延不推诿,实事求是、敢于纠错。

  

  热点六:持续强化对“三类罪犯”立功奖励等环节监督

  

  

  2015年,可谓是刑事执行检察元年。去年1月,最高检将沿用30多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更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孔夫子说,“必也正名乎!”连名字都改了,检察机关重视刑事执行的态度你懂的!

  

  2015年,曹建明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底,这一年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如何?检察君为您上干货——截至2015年11月,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19918人次。

  

  
今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必将更上一层楼。据检察君在本次会上得到的可靠消息,曹建明检察长明确表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要在以下方面着力。检察君给您拉个清单: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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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检察机关将会加快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和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持续强化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四大环节的监督。

  

  △最高检还将加大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尽快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专项检察。

  

  △对于社区矫正,最高检将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财产刑执行,最高检将认真总结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稳步扩大试点范围。

  

  △此外,最高检还将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地检查和巡回检察,探索对检察机关还将探索对强制医疗所实行派驻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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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干货数据,是不是感觉信息量好大? 刑事执行检察不愧为检察监督工作亮点,检察君不禁对“满岁”的刑事执行检察厅充满期待。

  

  热点七:毫不松懈做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与办理工作

  

  

  公益诉讼一直是本轮司改的热词,备受社会关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确定在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2015年底,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和首例民事公益诉讼相继诞生。

  

  检察君从这次会上了解到,试点后提起的第一个行政公益诉讼是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起诉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试点后判决的第一个行政公益诉讼是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起诉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试点后提起的第一个民事公益诉讼是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对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案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君相信,有了领头羊的示范效应,以后公益诉讼案件将会逐渐增多。检察君获悉,截至目前,山东、贵州、福建、江苏、广东、安徽6省检察机关已提起8起公益诉讼。

  

  除提起公益诉讼外,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还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其实,有不少涉及公益类案件都是在诉前程序解决。据曹建明检察长介绍,截至2015年12月29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经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45件。

  

  
2016年公益诉讼怎么搞?曹建明检察长在会上用了六个字——“稳步扎实推进”。曹建明强调,各试点检察院要毫不松懈,继续全力做好案件线索的发现、诉前程序特别是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高检院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稳步、持续推进试点工作。”

  

  曹建明检察长还明确要求,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试点检察院要探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稳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试点,促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检察君有理由相信,公益诉讼将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联系得更加紧密。

  

  热点八:加强未检工作机构建设和专业化建设

  

  

  我国有未成年人约3亿,其中农村留守儿童6102万、城镇流动儿童3581万,两项相加近1个亿。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是一个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

  

  检察君不经意发现,今年最高检与会名单上多了个部门,那就是2015年底刚成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这个办公室设立目的就是要统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控申、刑罚执行、诉讼监督、犯罪预防等工作,提高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

  

  提起最高检“未检办”的设立,检察君还从曹建明检察长讲话中了解到这么一段“小内幕”。2015年,几位高检院专家咨询委员,包括陈光中、卞建林、宋英辉、陈卫东、王敏远等知名专家学者,专门给曹建明检察长写了封信,建议在检察体制改革中整合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对未检业务类别、人员力量配备等专门予以研究和考虑,以确保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强化未检职能。最高检从善如流,积极研究,最后推动“未检办”成立。看来,理论界和实务界良性互动还是很有必要的!

  

  
检察君探会得知,曹建明检察长在会上明确指出,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和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省级检察院要加强未检工作机构建设和专业化建设。

  

  在推动机构扁平化改革同时,充分考虑专业化建设,实现提升司法效率与特殊人群保护并重。检察君不禁为最高检这一步点个赞。

  

  热点九:真正使规范司法成为职业习惯

  

  

  司法公信力是人民群众对司法认知度、认同度、信任度的综合反映,也是衡量司法文明程度乃至法治文明程度的一个基本标尺。党中央对司法公信力问题始终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深刻指出,“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十分突出” 。

  

  规范司法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司法不规范,案子办得越多,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就越大。因此,2015年,最高检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下大力气整改检察环节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一年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这一年,最高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重大举措频出。检察君为您细细盘点——

  

  规范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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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出台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

  

  ☞△制定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指引、刑事公诉案件证据指引以及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行监督的规定

  

  ☞△制定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

  

  ☞△细化并落实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措施,“两高三部”共同制定相关规定

  

  ☞△对32件不规范司法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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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规范司法不松劲!曹建明检察长立下军令状,要求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毅力,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曹建明检察长还要求,要在加强案件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要紧密结合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要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等各项制度规范,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使规范司法成为职业习惯。

  

  检察君相信,以规范司法行为作抓手,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必将取得飞跃式提升。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文字/张伯晋 美编/王鲁坤

  (部分配图来自网络)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jQ5MzIxNQ==&mid=401553886&idx=2&sn=ec74c152480da86a4bd26c15d5645901&scene=1&srcid=0125q93xkTD8rxEjMet8u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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