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工农:让考核激活“一池春水”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要在考核指标中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充分反映出来,激发检察辅助人员的工作热情”、“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活动的考核指标,重点工作、专项活动大家都争着去做、抢着干好,避免出现谁牵头谁负责,谁负责谁干活,分工不科学、有偏有倚、忙闲不均的现象“。5月24日,在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推进会中,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就完善本院检察人员考核指标进行讨论交流。
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开展以来,工农区人民检察院突出“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多次召开推进会议解读考核文件精神、制定工作台账、完善考核指标等,确保各部门、各类人员考核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实放。在考核过程中,根据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每月召开推进会研究予以改善,根据重点工作、重点活动等情况动态完善考评指标体系,考核指标日愈明确,质效日渐突出,日常工作分工也越来越精细化、科学化,干警积极性与自我要求都随之提高。
为有效激发检察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分类考核,根据业务指标、共性指标和综合指标三大类别进行细分细化;将业绩指标得分、共性指标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等综合计算得分,根据得分情况每月、每季度实时排名,由年底算总帐转变平日算细帐,让大家感受到干好干坏不一样,让能做事、做成事的人从考核评价中凸显出来,以先进促后进,后进变“后劲”,有效激发全体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大家干劲足,齐头并进助推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原文链接:http://www.hl.jcy.gov.cn/html/12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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