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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波:强化“三个坚持”,建设“六新”韶关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省检察院就持续抓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落实多次作出部署、提出要求。韶关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党和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不断强化“三个坚持”,全力推进《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为韶关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服务保障韶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意见》和《实施方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体现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内在要求,将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作为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和工作抓手,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在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障党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韶关作为广东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在去年12月召开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市委主要领导作了题为《竞逐新赛道、再造新韶关,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推进高品质生态建设,着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韶关样板”等“六新”韶关建设目标。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战略定位,扎实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办理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环境污染等方面十大重点案件。今年3月,韶关市院向市委报送的《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情况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个案件每件事情,才能守住民心。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新需求,对检察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检察环节有关教育医疗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领域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充分感悟到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类犯罪,并全力追赃挽损,把追赃挽损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护航青春10+N”韶关市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服务项目,积极与市司法局、教育局、团委、妇联等多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韶关市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是坚持务实高效的科学管理,全面提升韶关检察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科学管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融合深化对“人”和“案”的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战斗力,促进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与贯彻落实第十九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等一体推进,紧扣高检院提出的6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将全面推进全市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提升主要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1-4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率为95.65%,同比上升12.32%,排名全省第三;监督撤案率为100%,同比上升20%,排名全省第四;纠正漏捕漏诉率、刑事抗诉率等多项指标也排名全省前列。

  新时代新征程,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韶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意见》和《实施方案》,为建设“六新”韶关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205/t20220518_36664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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