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6期>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教育厅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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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教育厅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伍锦昌,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兰志才,一级巡视员潘婧奎出席座谈会。
会议就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制度机制、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专门学校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七个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近年来,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断深化“检教合作”,共同推进“一号检察建议”深入落实,取得积极成效。全区教育部门不断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努力把学校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高检院要求,持续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推动文明校园安全建设,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会议就下一步共同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达成一致意见。一是持续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继续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落实落细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加大预防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力度。二是努力推进专门学校建设,推动政府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完善配套机制,规范内部机制建设,畅通外部衔接机制。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集中,城乡结合部,曾经发生性侵害案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地方作为普法重点区域倾斜,配置更多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补齐法治教育短板。四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双方信息互通,及时通报,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齐抓共管,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密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网。
审核 | 邓铁军
文图 | 李金丽
编辑|黄艳玲
校对 | 黄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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