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两会寄语——李琪林代表:以更大作为服务现代化内蒙古建设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3月3日《检察日报》第4版
李琪林代表:以更大作为服务现代化内蒙古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
过去一年,内蒙古检察机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使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的自觉和担当,全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牢牢把握战略定位,统筹发展安全,不断强化融入大局的自觉和担当,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时,在检察履职中,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强化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区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发展提升。
2022年,内蒙古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意见的71条重点措施,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要以更高站位维护安全稳定,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力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要以更大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反垄断、反洗钱等领域监督力度,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强草原林地公益保护,助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以更优履职维护公平正义,持续转变司法理念,不断加强法律监督与配合制约,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法定职责,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持续深化巡回检察,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以更坚定立场办好为民实事,持续做好司法救助,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落细。要以更实政治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以追责问责倒逼司法责任制落实,全力服务保障现代化内蒙古建设。
站在历史新起点、开启检察新征程,内蒙古检察机关将牢记嘱托、开拓奋进,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ttxw/202203/t20220303_35711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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