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梅: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企业消除污染源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章琪)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某养护中心,对旁边的橡胶粉厂进行“回头看”,发现该厂已经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废橡胶胎及其碎片,生产均已在密闭空间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备,厂区附近已无明显异味,整改效果显著。
“养护中心旁边的橡胶粉厂气味大,熏得老人晚上都睡不着觉,严重影响了老人的身心健康。”今年5月初,一条举报信息引起了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的注意。
检察官立即来到现场勘察,发现橡胶粉厂就位于离养护中心不到100米的地方,工厂内竖起的排气管排放着黑色气体,成堆的废旧橡胶轮胎直接露天堆放在工厂空地上,刺鼻的气味令人头晕目眩。
检察官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该橡胶粉厂主要从事橡胶粉、橡胶颗粒的加工销售,涉及粉磨再生利用工序,破碎工序会产生粉尘类废气。但该厂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直排和露天堆放的废旧橡胶轮胎,导致周围弥漫着刺鼻的橡胶味,这令养护中心的200余名老人和周边居民苦不堪言。
5月13日,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该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橡胶粉厂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废橡胶胎及其碎片、未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尽快消除污染。同时考虑到橡胶粉厂还从事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该院建议县环保局对橡胶粉厂依法采取合理监管措施。
该县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督促橡胶粉厂进行生产整改并依法对该橡胶粉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随后,该厂按照行政机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原标题:影响老人休息的怪味没有了 湖北黄梅: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企业消除污染源)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6/t20220629_5614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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