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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绝对忠诚融进血脉、注入灵魂 ——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对党忠诚教育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市检察院专门印发通知,决定在机关全体党员干警中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

  一、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示范引领

  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坚定的理想信念,必须建立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深刻理解之上。

  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高质量理论学习为基层党组织立标杆、作示范,5月3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原本本学习党章,重点围绕入党誓词和党员八项义务,认真开展专题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坚决做到思想忠诚、政治忠诚、行动忠诚。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凤超强调,“要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在履行职责中勇于担当,在重大考验中顶得上来,在攻坚克难中锐意进取,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落实。”

  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树立高标准、坚持严要求,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带头做,确保教育高质量推进,确保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党员干警全覆盖。

  二、紧扣主题主线,铸牢立检之魂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这是对新时代检察人政治素养的根本要求。

  深入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是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和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明确的重要任务。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市检察院要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持续抓好中央《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立足天津之特、牢记天津之卫、履行天津之责,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作为忠诚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部门,机关党委召开部署会,研究方案、阐明意义、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全程跟进,突出“绝对”二字,提出了践行“三个忠诚”的18条具体要求,着力引导机关党员干警铁心跟党走、矢志而不渝,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要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侵蚀影响,时刻牢记‘检察姓党’是永远不变的根和魂。”第七检察部党支部书记刘洪娟说,“我们将在全市条线组织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弘扬法律监督精神,树立培养正确的法律监督理念,切实提升监督能力,不断端正监督作风,当好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

  三、加强党性淬炼,提升监督质效

  忠诚和信仰是具体的、实践的。

  市检察院坚持把政治性、系统性、实效性寓于对党忠诚教育之中,突出政法之责、检察特色,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岗位实践,运用深化理论武装、开展专题研讨、学习先进典型等5个载体,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好一次“忠诚之问”大讨论、上好一堂高质量党课、组织好一场检察英模宣讲活动、实施好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好一张负面清单,引导党员干警在常学常新中增强理论素养,在思考对标中明确标准要求,在榜样引领中激发奋进力量,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

  “组工部门工作特殊,既要练好内功、提升修养,锻造政治忠诚之首德、大德,更要把对党忠诚教育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相结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持续抓实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协助党组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津门检察铁军。”干部人事处(法警总队)党支部书记朱雪松说。

  广大党员干警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党忠诚的重要论述,对照和平时期对党忠诚“四个能不能”检验标准,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天津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原文链接:http://www.tj.jcy.gov.cn/jcdw1/202206/t20220624_37219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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