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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示卡》发放式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25日,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示卡》发放式,向省检察院党组织管理的在职处级干部集中发放廉洁自律提示卡。省检察院党组成员、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一级巡视员傅清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张爱军出席发放式。

  

  发放式上,院领导为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发放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示卡》;第二检察部、检务督查部(巡视办)、检察官培训学院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傅清卿组长以集体谈话形式,围绕对提示卡发放“怎么看”、按提示卡要求“怎么做”,为与会人员讲授廉政教育课。他指出,为党员干部制作发放廉洁自律提示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干部清正廉洁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关于清正廉洁政治要求的创新载体,是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委和省检察院党组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纪法教育、促进依法履职、廉洁从检要求的重要举措,旨在事前预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廉政教育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他强调,省检察院机关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处级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情与法、亲与清、俭与奢、苦与乐、得与失的辩证关系,把清正廉洁作为底线操守,树起道德高线、不碰作风红线、守住纪法底线。最后,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实际,他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饮酒”“收受土特产”和违反“三个规定”等相关问题的纪法要求作了进一步解读和强调。

  

  张爱军主任在讲话中指出,省检察院党组和陈勇检察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全体党员干警一定要坚持政治统领,从政治上来认识和对待,充分发挥提示卡的警示和激励作用;要坚持严守纪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要坚持担当作为,发挥“头雁”作用,努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参加发放式。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html/2022/xwlb_0530/21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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