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这些单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评比活动结果揭晓。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选结果的通报》,河北有18个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名单附后)。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入推进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文明窗口创建战略,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河北省检察机关荣获第十届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名单
(18个)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
卢龙县人民检察院
武安市人民检察院
魏县人民检察院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检察院
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检察院
保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雄县人民检察院
顺平县人民检察院
蔚县人民检察院
承德县人民检察院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
文安县人民检察院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2202/t20220207_35454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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