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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坝区:公开听证,让民事诉讼监督可感可触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图为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公开听证现场

   (通讯员赵宜 田健库)“检察机关的建议非常好,可以多做宣传,让更多人民群众知晓相关规定。”人民监督员杨小春在听证会结束后由衷地说道。

  宜昌市高新区某建筑公司涉及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邓某向原告某建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5万元诉讼费用,在执行时一并支付给原告,但2020年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邓某未履行判决内容,也未向该建筑公司支付5万元诉讼费。2022年2月,该建筑公司向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案进行法律监督。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该案具有代表性,为维护司法公正,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社区代表担任听证员,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并对案件证据进行了展示。申请人建筑公司代表卢某陈述了申请监督理由和事实,其他当事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向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

  目前,原告已收到退还的5万元诉讼费。

  开展公开听证,是保障司法亲历、提升检察公信、促进案结事了、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路径,是解决人民群众涉法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该院将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进民事检察听证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原文链接:http://www.hbjc.gov.cn/jctz/202205/t20220505_17254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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