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精神富足 不贪图物质享受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位居公职,或有微权,权本属公,取之于民,亦用之于民,切不可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官污吏,为人唾弃;清正廉明,方得民心。兹有五言,与家人共勉。
一曰修身以养廉。孔门弟子曾子言:吾日三省吾身。修身养性,见贤思齐,常习长者遗风,遵循先贤教诲,以廉为荣,以腐为耻,如清风拂面,荡涤杂念,正气浩然。譬如,可学周敦颐笔下之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学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可学明朝清官海瑞洁身自好、苦节自厉;还可学苏东坡“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明辨是非,嫉恶如仇,不与腐败相容。以此养廉于心。
二曰谨言以倡廉。当今社会,鱼龙混杂,自我吹嘘、坑蒙拐骗者,或充当司法掮客者大有人在。公权非为私有,行权必须依法。居公职,行公权,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切不可混淆公私界限,任意妄为;不可信口开河,以权力傍身洋洋自得,甚或骄矜傲慢,乱加许诺,以致惹人曲解,授人以柄。既无以权谋私之意,应先绝炫权擅权之言。言必信,信必果。谨记祸从口出,须知一诺千金,常怀敬畏之心,不妄言,不逾矩。以此倡廉于外。
三曰齐家以育廉。尝闻一人当官,全家贪腐,丈夫或父亲用权在前,妻子或子女受贿在后,一旦东窗事发,终致身败名裂。故此,家风廉洁,尤为重要,只可助廉,不可助腐,务必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或遇打听案情、请求帮助,应予申明纪律,晓喻违纪后果,不被情面所动;或遇枉法之请,企图偏袒一方,应予断然拒绝,避之远之,不受利益所惑。全家皆以严守廉洁底线为原则,从而无隙可钻,无机可乘。以此育廉于室。
四曰慎行以助廉。为人当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为格言,以明朝王阳明“此心光明,亦复何言”为榜样,不行苟且之事,不做两面派小人。应慎于交友,司马迁言:士为知己者用,女为说(悦)己者容,志同道合,相互提携,乃真朋友,当赤诚相待;口蜜腹剑,相互利用,乃假朋友,当小心防范。应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大贪大腐,始于小节,不以利小而受之,不以“无人知”而自欺,拒腐防变,当始终自警自律,言行合一。以此助廉于行。
五曰勤俭以奉廉。古往今来,成于勤俭败于奢之例不胜枚举。古训又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老子言,治人事天,莫若啬。其以俭啬为根本。曾国藩亦言,以收啬而生机乃厚。吾出身农家,知稼穑之艰难,穷困之无助,父辈勤俭持家,量入为出。今日,生活水平虽有改观,然不能遗忘古训,不可滋长攀比奢靡之风,务求保持勤俭节约、淳厚朴素家风,追求精神富足,不贪图物质享受。以此奉廉于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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