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1月)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报告已书面印发,这里作简要报告。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一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我们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199805件,同比上升14.7%。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惩防虚假诉讼、涉案企业合规等28项工作得到最高检和省委充分肯定,18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一、自觉能动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惩治颠覆国家政权、邪教、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73人。保持对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2466人,起诉3479人。
积极保障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制定实施服务保障十大新兴产业发展的10条意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46人,同比上升4.9%。制定《服务保障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76人,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464件。
跟进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安徽版”,开展互动交流、司法协作等活动150余场次。与沪苏浙检察机关就反走私、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社区矫正等工作签订协作意见,统一司法标准。
倾心尽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及时出台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大举措,健全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等5项特色制度。部署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和涉企案件集中攻坚行动,清理“挂案”420件,依法监督撤案155件。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督促涉案企业做出承诺、积极整改。
主动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97人,起诉洗钱犯罪47人,成功办理全国首批“自洗钱”案件。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99.3%,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
二、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助力加快幸福安徽建设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起诉涉疫类犯罪101人。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323人,向违法行为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金达1.2亿元。督促有关部门排查1100多个小区、排除1.6万个安全隐患点。针对高空抛物、“飞线充电”、加油站扫码支付等安全隐患,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37份,督促排除隐患1568处。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701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犯罪6715人、同比上升34.8%,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243人、同比上升8.5倍。
突出保护特殊群体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9人,支持讨薪起诉1281件、同比上升28.9%。持之以恒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起诉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2230人。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等合法权益,起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犯罪2630人。
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开展降低诉前羁押率试点,依法不批捕10290人,不捕率同比提高6.5个百分点。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变更强制措施1914人,同比上升72.6%。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9610件65614人,会同省法院联合制定23种常见犯罪量刑规范实施细则,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依法开展诉讼监督。做优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94件、撤案119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65件次、同比上升49.1%。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07件。做精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322件。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制定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指南,监督审判机关纠正虚假诉讼953件,移送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45件52人。做实行政诉讼监督,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举措有效化解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71件,位列全国第一。
加大公共利益保护力度。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4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633件,分别同比上升4.5%、6.1%,提起公益诉讼808件、同比上升19.2%。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办理公共卫生、大数据安全、文化遗产保护等案件83件,同比上升88.6%。
积极依法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检察侦查工作,严惩涉及14个罪名的司法腐败行为,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78人,同比上升90.2%。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641人,起诉508人。
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学史明理,用心用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省、市检察长进党校宣讲全覆盖。聚焦学史增信,扎实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践行伟大建党精神。聚焦学史崇德,扎实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聚焦学史力行,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实施律师互联网阅卷、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等1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
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全覆盖式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清除害群之马,全年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83人。整治顽瘴痼疾,狠抓“三个规定”填报不实问题。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正风肃纪、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七个方面14项制度。弘扬英模精神,配合省委与最高检联合召开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王敏同志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省检察院被评为“优秀”等次。
持续深化检察管理创新。严格执行“案-件比”质量评价标准。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28538件、同比上升2.4%,列席审判委员会776次。推进检察公开听证,对各类案件开展听证3592件次。
着力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1234铸魂强基”工程,配合地方党委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120名。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专项行动,针对制约基层检察院发展难题,帮助解决36个疑难复杂具体问题。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逐项研究落实。精心办结并反馈人大代表建议50件,办理转交案件和事项47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观摩等活动800余场次,配合省人大邀请160余名人大代表,对16个市的检察工作开展交叉视察。
多方位接受履职监督制约。首次向省委书面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协助省委政法委制定《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多角度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集中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举办检察开放日74次。每季度通报办案情况。全省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552条 ,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937条。检务公开透明度走在全国检察系统前列。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2872人次,监督办案2354件次。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离不开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省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还不够到位,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监督履职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检察侦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三是干部队伍结构还有待优化,人才梯队跟不上,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突出。四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未彻底根除。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加力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法治安徽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助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双十”举措,推进“府检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企业合规工作。二是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好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担当检察职责使命。增强监督刚性,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坚决清除司法腐败。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一体推进。四是坚持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政治建设,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依靠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贡献新的更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gzbg/202202/t20220208_35477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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