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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谈“三个规定”】以统筹“四抓”让落实 “三个规定”成为行动自觉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三个规定”,执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简称《工作意见》),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管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需求日益增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保护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榆林市检察机关坚持抓实抓严“四个强化”,多措并举、务实笃行,切实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一、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示范引领

  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要从检察长做起,如果检察长做到了,部主任就能做到,办案组就能做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三个规定”也要从“关键少数”入手。2019年以来,张军检察长先后70次对记录报告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记录报告有关重大事项。2021年1月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上线以来,榆林市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列为“一把手”工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抓,对“月报告”认真审核把关;班子成员包抓分管部室、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干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期对各内设机构及基层院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公布填报数量及未填报人员名单。截至目前,已无“零报告”的基层院。

  

  

  二、思想上“补钙”,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理论学习。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意见》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及部门学习教育范畴,通过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开展交流研讨等形式,让全体检察人员了解、熟悉、掌握制度,规范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检务督察部门设立政策咨询热线,为干警解答记录报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确保干警对制度规定理解到位,对填报流程掌握熟练。注重警示教育。及时组织干警学习相关警示教育资料汇编、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等,以真实的事例教育警醒检察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筑牢廉洁从检、公正司法思想防线。营造浓厚氛围。借助“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漫画、视频等方式生动讲解制度规定,根据受众的不同特点,分类制作宣传栏、印制宣传彩页,强化宣传效果,破解干警“不敢填”“不愿填”“不会填”的思想顾虑,提升“三个规定”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支持度。


  

  三、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及执法督察之中,定期不定点深入各基层院对干警填报事项进行抽查,防止凑数填报、不规范填报等情况发生。扎实查纠整治。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对2018年以来10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倒查,深挖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要求榆林市检察院86名检察干警开展自查并逐一签订承诺书,做到排查不漏一人、不漏一案。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追责惩戒制度,对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干警,一经发现,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四、坚持长效长治,强化建章立制

  健全考核机制。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和业绩考评体系,将违反“三个规定”列入负面清单,倒逼公正司法氛围形成。完善监督机制。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近期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建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约谈等工作制度,对在落实制度规定过程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进行约谈提醒和警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过错”。

  


  

  

  “三个规定”从司法机关内部、外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了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了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体系,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作用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以最高政治站位、最强政治担当、最严政治纪律,借助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个契机,求真务实、严抓实管,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落细。

  

作者胡立平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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