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谈“三有”】守心笃行 追赶超越 用“三有”争创引领榆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主持人:胡检您好!省检察院党组近期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三有”争创活动,请问您对这个活动是怎么理解的?
胡立平检察长:省检察院确立的这个“三有”争创活动是指: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的“三有”争创活动。这是我们新一届省院党组审时度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并结合我们陕西检察工作的实际,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还有牢牢把握住咱们“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样一个主题,持续推进陕西检察工作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我们榆林检察机关接到这个方案以后,闻令而动,两级十三院迅速地行动起来,以“乘坐高铁”的速度马上就办,积极贯彻落实“三有”争创活动。
主持人:看来您对这一活动确实是有着非常深刻的理解,那么据我了解,咱们市检察机关在去年,也就是2020年的时候开展了“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不管是在工作的这个站位排序上呢,还是在品牌的培育上,都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您能不能跟我们来介绍一下这个活动?
胡立平检察长:2020年呢,在省检察院、市委的大力支持下,结合我们工作实际,把全年确定为“工作质效提升年”。在有进步方面,比如说我们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把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这个过程中我们始终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有站位方面呢,在大家的统一努力下,你比如说公益诉讼工作,我们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们的控告申诉工作,还有我们的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这些等等工作呢,都是排在全省的前列。在有品牌方面呢,可以说我们是亮点纷呈,就拿公益诉讼工作来说,比如说府谷县院办理的这个黄河沿线非法采砂、非法排污这些系列污染环境(案件)。去年中央一套的《今日说法》,用《为了黄河的安宁》这个题目,在5月21号进行了报道。还有我们府谷县(检察院)办理的保护明长城镇羌堡这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被评到这个2020十大典型案件,全国十大典型案件。另外呢,还有咱们榆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全省首例侮辱英烈的寻衅滋事案,这开启了保护英烈名誉的公益诉讼工作的先河。此外呢,比如说我们的这个两项的这个调研课题,被最高检立项,这也是实现了这个零的突破。
胡立平检察长:省院的“三有”争创方案公布以后,我们紧密结合榆林检察工作的实际,确定2021年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起步年。为什么这样确定呢?一方面我们具备了高质量发展的条件,但是呢,我们也看到了我们自己工作的弱项,所以我们就把这个今年确定为高质量发展起步年。这实际上是对省院的“三有”争创方案的一个具体的落实,以后我们起步、我们攻坚、我们巩固、我们确保我们在“十四五”末期,检察工作达到高质量发展这样的目标。省院的“三有”争创这个给我们部署了以后,我们党组迅速召开扩大会议,并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学习,把它传达到两级十三院去。我们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初步确定了一个放眼全局大势、提高政治站位、点线齐抓共管、助推全面进步、培树先进典型、擦亮榆检品牌的这样一个具体的工作思路。另外我们还提出了要夯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科学灵活考核,这样一个具体的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按照这个月考核、季通报,把在三个月内没有进步、没有站位、没有品牌的这些部门负责人,还有分管领导,我们要进行问责。目的就是倒逼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积极地部署和落实省院的“三有”争创方案,让它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真的是振奋人心,也希望咱们榆林市检察机关的工作,能够在今年有一个更大的进步。谢谢您!
胡立平检察长:也感谢媒体朋友对我们的大力支持。
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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