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人民监督员“零距离” 监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0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点击蓝字 |关注“广西检察院”

  

  

  

  

  “我一定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严格按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力争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辜负政府和家人的关心和帮助。”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表示。6月20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组织对甲山、丽君、秀峰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检察,并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了各司法所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现阶段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开展情况。

  随后围绕社区矫正对象签报到、学习教育、请假外出、风险管控排查等方面,通过查看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数据及社矫对象的思想汇报、谈话记录台账等方式,全面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请销假管理、教育奖惩、集中学习及公益劳动情况,并现场通过手机定位系统抽查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检查是否存在脱管漏管情形。

  随机抽取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检察官着重围绕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教育、引导他们要正视错误,认真接受教育矫正,要求他们常怀感恩之心,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摒弃不良行为和恶习,积极面对生活,重树对生活的信心,更好融入社会。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针对本次发现的问题,检察官向各司法所提出了相应监督意见,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

  

  通过全程监督这次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对秀峰区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并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常态化开展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审核 | 邓铁军

  编辑|黄 薇

  校对 | 黄 平

  来源 | 秀峰区检察院

  

  

  

  

  

  权威检察微信

  搜索公众号“广西检察”

  或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欢迎投稿|2812717001@qq.com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HD1f5SMti16arZoaKLOU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