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队伍“四力”走好新的赶考路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军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作为沈阳市中心城区的基层检察院,践行初心使命,以求极致精神依法能动履职担当,坚持用法治力量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四方面发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提升政治素质,提高检察队伍思考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必须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履职全过程。我院高度重视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执法理念一体化建设,创新开设“党建+业务”大讲堂,通过机关党委建立检察官与法官、警察等同堂培训制度,每季度邀请法院、公安机关先进人物与我院模范检察官同台授课。我院制发“理论学习心得”和“执法办案心得”小册子,交流、探讨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将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的指导思想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力争把专业做深、做精。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提高检察队伍执行力。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刑事监督。我院成立沈阳市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理顺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与检察机关监督活动衔接流程,统一依法惩治犯罪的政策理念和执法司法标准,贴近和满足刑事执法司法的实践需求。同时,我院细化行政监督,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如在办理刘某诉邻居王某在楼顶私搭违建等涉民生社会综合治理类案件中,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强化调查核实、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等,以类案监督为补充,强化参与社会治理。
提升服务企业主动性,提高检察队伍创新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院党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行动。坚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稳妥办理涉民企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如我院在走访商场超市后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抓规范、防风险、促发展;对某药企提出的立案监督申请作出及时有效的回复处理,得到上级院好评。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激发全民冰雪运动热潮,我们创新开展无照经营“野冰场”公益诉讼监督,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帮助厘清存在权责交叉行政机关间的法定职责;通过搭建沟通平台进行广泛讨论,各行政机关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整改职责,同时引入正规企业,为满足群众的体育休闲需求提供更多安全、优质的选择。
提升为民办实事积极性,提高检察队伍担当力。我院坚持司法为民,以甘做“孺子牛”的爱民情怀,扎实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案件。比如,我院办理的某医院系列虚假诉讼案,入选辽宁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通过专家论证、公开听证等形式“一揽子”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妥善办理了曲某就住址周边商户私拆建筑内墙申请行政执行监督案件,在促使商户顺利整改的同时,注意保护企业正常经营,该工作经验得到辽宁省检察院推广,并入选全省行政监督典型案例;全省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工作站的建立,给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营造了安全亲切的谈话氛围,有效避免了二次伤害。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llyj/202204/t20220415_554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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