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召开“能动检察护航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6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能动检察护航安全生产”为主题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通报宁夏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建军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介绍了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据了解,检察机关通过能动履职,在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在深入分析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基础上,系统梳理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于2022年2月18日向应急管理部提出的工作建议,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等11个有关部门,旨在携手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高检下发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通知后,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宁夏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做出全面具体的安排部署,各市、县(区)检察院也因地制宜制定了详细的落实方案,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落细。今年,全区检察机关对2019年以来的重大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开展专项评查调研,查摆问题,靶向定位,梳理出6件典型案件,分析研判案发原因及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以专项立案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工作中,持续深入推进立案监督,共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1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件。以专项监督检查瞄准目标促整治,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建筑工程、冶金、化工、煤矿、民爆器材、加油站、道路建设、水利改造、药业、危险化学品、大型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检察院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座谈会37次,对企业开展联合监督检查105次、送法进企业103次,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7件。如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发生的4起安全生产事故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盐池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涉案企业在爆炸物运输、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发了爆炸物管理领域检察建议;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消防领域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完善监管体系,以“我管”促“都管”,一体发力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从源头防范助推溯源治理。
同时,各市、县(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形成会签制度,如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卫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工作协作机制》,以制度规范部门之间联动配合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安全风险常态化规范治理,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
下一步,宁夏检察机关将持续把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做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适时参与事故调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压实诉源治理责任。与此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联合检查、走访调研、研讨会商等形式,进一步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帮助企业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努力把“八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为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NJDT/2022/06/32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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