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共建无烟环境 共享健康生活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31日是第35个“世界无烟日”,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三级卫健委领导和工作人员走进自治区检察院,对自治区检察院无烟机关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调研。

      参加调研活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听取了自治区检察院创建无烟机关工作介绍,实地查看了机关办公大楼、院史馆、12309检察服务大厅等场所,集中观摩自治区检察院无烟环境设置、宣传氛围营造等,对自治区检察院在无烟机关建设中发挥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及全面控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自治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无烟机关建设工作,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制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无烟机关管理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无烟机关奖惩办法》,设置禁烟监督员和巡查员,督促检察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落实控烟、禁烟要求,积极营造和谐、文明、健康的办公环境,并于2021年4月被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评为“自治区无烟党政机关”。

      控烟、禁烟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控烟意识,以实际行动引领文明新风尚。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NJDT/2022/06/3227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