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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化业务指标 促高质量检察履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月度业务分析会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区检察机关5月份月度业务数据分析会,就1-4月份全区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行分析研判,针对业务数据反映出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检察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共商改进工作举措,切实抓好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活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检察院设分会场。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落实了检察责任、贡献了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是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法治要求、落实新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指标意识,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抓手,通过持续优化指标进一步激发工作动力,增强检察能动履职能力,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科学分析研判指标,通过分析指标看到成绩,查找不足,明确质量目标,遵循司法规律,提升办案质效。特别是各市级人民检察院要注重指标的科学运用,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检察业务指标情况。对质量向好的数据指标要巩固深化,针对数据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控、改进,促进检察履职优化。要厘清指标结构,实行“挂图作战”,把管控指标贯穿在案件办理全过程,以科学管理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发挥好检察业务数据“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把梳理出的20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NJDT/2022/06/32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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