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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将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课堂

发布时间:2022-07-15    来源: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我都退休了,还是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以为安全着陆了,结果晚节不保,我无比后悔,但为时已晚……”

  近日,嵩明县粮油公司退休领导李某某受贿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多了一批特殊“听众”。由李某某曾任职公司重点岗位负责人以及县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60余人旁听队伍全程旁听庭审。李某某沉痛忏悔,让旁听席的听众陷入沉思。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施教、系统施治,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将案件“活教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通过案例通报、编印忏悔录、旁听庭审等形式,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此次旁听庭审让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一定要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同时,我也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必不可少,我将从自身做起,坚定理想信念,为民办实事、为民谋福利。”参加完庭审后,来自县直某单位的小张感慨道。

  嵩明县纪委监委采取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先后组织开展教育、公安、卫健等系统的警示教育,实现惩戒、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

  为增强警示教育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剖析,重点剖析发案原因、思想根源、监管漏洞,并向案发单位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规范人权、事权、财权运行管理,帮助涉案单位查找不足。同时,要求案发单位紧盯案件暴露出来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实现标本兼治。

  在严厉惩治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反面教材成为教育党员干部的“清醒剂”。线上,充分利用“嵩清泽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线下,通过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案发单位通报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分析、纪法解读等形式,深刻解析其腐败堕落的内因,查找滋生腐败的“病源体”。

  “通过以身边人教育警示身边人的形式,将‘写在书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切实筑牢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防线。”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县将坚持“解剖麻雀”抓好典型,在充分释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的同时,通过改作风、改制度、改监督、改教育等形式,推进问题解决和建章立制,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丁刘杰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dangfengzhengfeng_0705/110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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