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宣恩:以“我管”促“都管”解决污染“老大难”问题
发布时间:2022-07-1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2年4月,湖北省宣恩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三河沟村教育城污水直排整改现场开展“回头看”。
“宣恩县一中师生和周边住户污水直排入河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检察机关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让各单位形成合力,最终解决了‘老大难’问题。”近日,湖北省宣恩县水利局水保水资源股负责人奚某参加了宣恩县检察院开展的三河沟村教育城污水直排案“回头看”活动,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点赞。
2021年6月,宣恩县检察院接到奚某的电话。奚某说有一个困扰当地居民和水利局的“老大难”问题,急需检察院帮忙。随后,宣恩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展开调查,了解到自2019年以来,宣恩县椒园镇三河沟村教育城的第一高级中学(下称“宣恩县一中”)师生及周边住户,将生活污水沿着学校南侧的景观水道直排入三河沟,后流入贡水河,导致周边地面污水横流、蚊蝇滋生,过往居民均口鼻紧闭、匆忙而过。
三河沟及贡水河的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宣恩县检察院立即召集宣恩县水利局、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下称“宣恩县生态环境分局”)、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县住建局”)、椒园镇政府召开了联席会。
原来,三河沟村原属于农村区域,后来宣恩县进行城镇建设,污水管网的规划也未将三河沟村纳入其中,加之短期内无法申请大量专项资金用于治理,最终导致了宣恩县一中师生与周边住户的生活污水沿着景观水道直排入河。
联席会上,宣恩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表示,涉案地域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范围,生活污水长期直排不仅造成土壤和水源污染,还滋生大量蚊蝇,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检察官厘清了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宣恩县生态环境分局和椒园镇政府各自的职责,阐释了属地管理与行业主管之间协同共治的关系。
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县住建局牵头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县水利局、椒园镇政府协助配合,宣恩县生态环境分局继续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加大居民点环境监测力度。至此,与会各行政机关之间权责不清的问题得以解决。
同年6月28日,宣恩县检察院向上述行政机关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水环境及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职责。
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生活污水直排是历史遗留问题,而现在的污水治理更面临现实困境,用什么资金治理、通过什么渠道申请资金,成为萦绕在行政机关头上的难题。一边是检察建议的回复期限日趋逼近,一边是治理资金无处可寻,行政机关顿感束手无策。同年7月下旬,上述行政机关相约到宣恩县检察院“诉苦”:他们正在积极履职,只是暂时还未找到更好的解决之策,希望检察机关不要急于起诉。
听到这一合理诉求后,宣恩县检察院及时按照法定程序就是否提起公益诉讼向恩施州检察院请示。恩施州检察院在充分听取案件情况后,指导宣恩县检察院建议上述行政机关形成专题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为问题的解决争取专项资金。
宣恩县委、县政府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立即决定将解决三河沟村教育城生活污水直排难题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并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责令相关行政机关全力分工协作,依法履职。
2021年8月,经过长达两个月的沟通协调、申请汇报,问题终于迎来了转机。县住建局通过申报,争取了1000余万元的专项整改资金,并利用专项资金完成污水主管3150米、接户管6190米的建设,基本实现对涉案区域污水的全面收集,同时完成了对宣恩县一中堵塞污水管段的疏通及整改。今年3月,污水管网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污水直排现象不见了。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赵唯君 方勖平)
(原标题:水利局为何主动要求监督 湖北宣恩:以“我管”促“都管”解决污染“老大难”问题)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14_5639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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