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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红安: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22-07-23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秦岭 秦娇娇)近日,随着剩余被拖欠的5万元工资到账,湖北省红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被欠薪的农民工脸上看到了久违的笑容。

  李某等26名农民工受雇于陈某经营的公司。2018年5月,某工程完结后,陈某公司未按时为农民工们发放工资。多次讨薪无果后,农民工代表向红安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申请维权。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陈某公司在限定期限内全额支付拖欠的2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8万元,但该公司未在限定期限内支付拖欠工资,还以种种理由拒付。

  今年1月10日,收到公安机关对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的提请批准逮捕意见书后,红安县检察院多次联合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倾听农民工的诉求,同时向陈某释法说理,告知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的相关法律政策。

  经过多次释法说理,陈某同意筹款支付欠薪,办案检察官还积极联系陈某的家属,督促其帮助筹款。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劳动监察大队多方共同努力下,今年1月14日,陈某将筹集到的23万元全部缴纳至红安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专用账户,并承诺剩余的5万元将在后续筹款成功后缴纳。

  “如果对陈某一捕了之,那么正在施工的某旧城改造工程项目部的农民工也会面临工资结算问题,工程进度也会受到影响。”审查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陈某因涉嫌刑事案件被羁押后,其公司工作已无法开展,还将导致某旧城改造工程项目部200余名农民工暂时无法从事生产工作的问题。

  经综合考虑,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已积极筹款支付了大部分欠薪,对其不批准逮捕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最终,红安县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陈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原标题:对欠薪老板不能简单地“一捕了之” 湖北红安: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7/t20220723_5671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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