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娜检察官参加全省政法机关英模典型记者见面会
发布时间:2022-07-23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政法英雄是国家英雄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生死考验面前不怕牺牲,在执法司法中勇毅笃行,在维护稳定中砥砺奋进。在他们身上,充分体现了中国精神、民族风采和时代担当。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记者见面会,邀请5位齐鲁政法英模代表,与大家进行交流,其中,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李丹娜作为代表之一,讲述了她的先进事迹以及背后的感人故事。
李丹娜:我叫李丹娜,是来自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我所在的部门主要负责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等工作。从检18年来,我先后办理各类重大疑难案件500多件,有力打击了犯罪。
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我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带领办案团队先后指导、办理各类涉黑涉恶案件,审查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390人,提起公诉491人,保障了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安宁。我所在的部门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我本人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六次被荣记二等功、三等功,先后获得“齐鲁政法英模”“山东省十佳公诉人”等称号。
大众日报记者:我想请问李丹娜女士,听了刚才的介绍我们知道你一直处于打击犯罪的第一线,执法司法是庄严、严肃的,在工作中有没有让你感动的瞬间呢?
李丹娜:说到感动的瞬间,我现在脑海浮现的就是一位70多岁大爷的身影。这位大爷是一位被害人的父亲,当时他参加了案件的庭审。在开庭过程中,被告人为了减轻自己的责任,编造了多个被害人过错的情节,一次次引发了老人的情绪失控。在法庭讯问阶段,针对被告人的辩解,我一连串的发问让他无法自圆其说,随后向法庭全面的展示了案件证据,客观还原了案件事实。在庭审结束后,这位大爷突然站起身,向我深深鞠了一躬,说了句:“大姐!谢谢你!” ,这声跨越年龄的“大姐”,是这位淳朴的老人所能想到的、最能表达他的感谢的一个称呼,当时他满头白发、眼含热泪的样子对我的触动特别深。
当然法律的温情并不是只给予一方,我们鼓励并保障真诚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努力化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对立。记得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我偶然听说案发后被害人的孩子将满腔的怒气都发泄到被告人的孩子身上,多次的堵截、打骂让两个孩子一个不敢上学,一个无心学习。十几岁的孩子不上学可怎么行?为此,我多次来到被害人妻子的家中,反复劝说她不能迁罪于无辜,更不能让她的孩子成为违法者。几次的接触她最终被说服表示一定要管束好孩子,不再让下一代互相伤害。
检察办案必须将天理、国法和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追求。
山东法制报记者: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省委书记李干杰提出“走在前、开新局”的要求,我想请问几位英模代表,在基层工作中如何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带动身边的政法干警在平凡的岗位上建功立业?
李丹娜:荣誉的获得是组织对我的鼓励和关爱,对我来讲更是有力的鞭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和身边的同事一起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方面,我们要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上“走在前、开新局”。
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在深化司法为民上“走在前、开新局”。
最后,我们要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走在前、开新局”。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html/2022/xwlb_0722/216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