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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益诉讼助力“禁塑令”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2-07-30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我们走访了市区部分餐饮店,发现仍然存在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情况。”7月22日,株洲市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助推“禁塑令”落地见效。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今年5月,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餐饮行业的禁塑制品使用情况开展调查时却发现,株洲市部分餐饮店仍在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

  “‘白色污染’防治并非易事,涉及行业多、监管面广,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株洲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贺武夷表示,为保护公共利益,推进餐饮行业“禁塑令”落地落实,市院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磋商,并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参加,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案件办理进行听证评议。

  “不可降解材质的吸管具有稳定且不易分解的特性,在自然环境下难以分解,且容易被回收者忽略,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会上,株洲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王亮介绍了基本案情,提出了需要听证的问题。行政机关参会代表就听证问题、行政职责和履职情况逐一进行发言说明。各听证员积极提问并发表意见建议。

  “相关法规出台后,相关部门有哪些具体措施?是否有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是否进行了相关处罚或警告?”

  “一次性塑料吸管进货来源如何确保质量安全?使用过程中又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4位听证员经集体讨论一致认为,株洲市部分餐饮店未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情形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职能部门存在未全面履职的情形。

  根据评议结果,株洲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全面依法履职,对未遵守“禁塑令”行为依法处理,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禁塑令”宣传力度,引导民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与会行政机关在会上达成共识,表示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履职,协调配合,共同落实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相关规定。

  下一步,株洲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确保“禁塑令”真正落地生根。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7/1550411875668197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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