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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获支持

发布时间:2022-07-30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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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起抚养纠纷案件经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支持起诉,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情简介

  

  男子陈某谎称离异,以单身身份与李某谈恋爱。两人于2019年开始同居生活,同年9月生育女儿小美(化名)。2022年2月,李某发现被骗后与陈某分手,解除同居关系。此后,小美随李某生活,陈某对女儿的成长不闻不问,也从未支付抚养费。

  

  2022年6月,李某向贵港市港北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女儿小美抚养权归李某,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李某在起诉的同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港北区检察院检察官经过调查发现,陈某有多项劣迹且未尽到抚养责任,不利于小美的健康成长;李某的诉讼能力也急需获得帮助。从保护关爱弱势群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该院决定对本案依法支持起诉。

  

  检察官在法律上给李某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并协助其调取陈某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的材料,依法向港北区法院出具了支持起诉书,支持李某起诉。检察官同时提出,如有需要李某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意见建议。

  

  

  近日,港北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小美归原告李某抚养,被告陈某每月30日前支付小美抚养费1500元直至其年满18周岁止。

  

  

  

  审核 | 吴 平

  编辑|黄 薇

  校对 | 刘德俊

  来源 | 港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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