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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 防患于未“燃”

发布时间:2022-08-06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安全风险,助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近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就前期走访调查中发现部分燃气公司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向永兴县市场监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县市场监督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强化监管,邀请县检察院参加并监督该局对永兴县三家燃气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三家燃气公司的经营资质、操作人员特种设备作业资质、充装记录、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及安全检查制度、隐患处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实地查看了燃气公司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并责令相关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当场进行整改,同时就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提出了具体要求。

  燃气安全是惠及民生、确保民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重大的公共安全问题。下一步,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商监管难题,凝聚监管合力,推进城镇燃气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发展,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防患于未“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小贴士

  “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2月18日,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发出的第八号检察建议。“八号检察建议”指出了当前全国安全生产总体向好,但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有发生的形势,分析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举措。同时,最高检将“八号检察建议”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共同促进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8/15551217217348567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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