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廉政法制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甘肃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工作需要,甘肃省纪委监委决定为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省纪委监委静思园管理中心、省纪委监委信息中心2家直属单位共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甘肃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纪检监察网(http://www.gsjw.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列表,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09∶00至8月14日(星期日)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相关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9∶00至8月15日(星期一)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完成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到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如报考人员在临近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9∶30至8月16日(星期二)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审核、修改。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星期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9∶00至9月17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二)笔试

  1.时间和科目

  9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2.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纪委监委划定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

  3.笔试地点安排见《准考证》。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具体交通路线,避免耽误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于10月下旬在甘肃纪检监察网公布,供考生查询。

  (三)资格复审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及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报名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3.岗位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在结构化面试结束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生最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纪检监察网公布。

  (五)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在兰州市内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体检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考生,统一体检。

  2.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3.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省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计划招聘数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及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研究确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所在考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省直考区应试人员须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甘肃省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须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3.应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考试结束后应尽快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4.应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报名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本公告由甘肃省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甘肃省纪委监委组织部:0931-8922548

  甘肃省纪委监委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922214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027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附件:1.甘肃省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甘肃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2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41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廉政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廉政法制网 lzfzwl.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