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级检察院联合司法救助,入户走访纾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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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池市检察院联合南丹县、天峨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先后深入南丹县吾隘镇思河村、天峨县更新乡上景村入户走访,核实两起因案致贫返贫的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家庭情况。
这两起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系南丹、天峨县院在办案中发现。其中,南丹县兰某昌、罗某周夫妇在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中双双受伤,兰某昌因被砸中头部后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被认定为一级残疾;妻子罗某周左腿骨折后至今不能从事重体力活,还要贴身照看瘫痪的兰某昌,二人因治疗背上了30多万元的外债,且无力偿还。加害人在赔偿7万余元后,无力继续赔偿。两夫妻的后续治疗费用和生活来源仅靠二人独子外出务工持,家庭陷入困难。
当天下午,河池市检察院干警们还到天峨县更新乡上景村罗某更、王某夫妇家中进行调查。困难群众罗某更的大儿子因交通肇事案死亡,加害人在赔偿5万余元后无力继续履行赔偿义务,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仍未获得赔偿,而保险公司的十八万元的赔偿仅够支付其儿子住院期间的救治费用。罗某更二儿子是肢体二级残疾人无法从事体力劳动一直需要罗某更、王某夫妇二人在家照顾。大儿子在去世前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大儿子去世后,家里失去经济来源,罗某更的家庭急速陷入了困境。更令人感动和钦佩的是,在其儿子死亡后,罗某更强忍悲痛,主动无偿捐赠其儿子有用器官,为诸多病患带来生的希望。
核实情况后,检察机关立即启动联合救助程序,及时向当地乡村振兴部门移送、反馈线索,将两个家庭列为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防贫帮扶对象,同时协调民政、残联、乡政府和村委及时为他们落实低保金兜底、残疾人补助和公益性岗位安排等帮扶救助措施。此外,协调相关部门为两个家庭提供民事诉讼赔偿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
审核 | 吴 平
编辑 | 吴金洋
校对 | 刘德俊
来源 | 河池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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