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山城区:支持起诉解老人烦“薪”事
发布时间:2022-08-18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何芳莉 李艳菲)5名花甲老人靠给物业公司打工维持生计,却不料公司“跑”了,工资索要无门。日前,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老人解决了烦“薪”事。
今年1月,65岁的张大爷在山城区某物业公司找到了一份垃圾清运的工作,每个月1200元的工资是他的主要经济来源。到了4月,他找物业公司结算上个月工资时,却发现物业公司已经撤出了所在社区,和他有一样遭遇的老人还有4人。
多次索要工资未果后,5名老人请求社区帮助解决,但社区也联系不上物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无奈之下,老人们向山城区人社局反映了情况。
依托山城区检察院与该区民政局、人社局等6家单位会签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该区人社局将老人反映的线索同步移交给山城区检察院。
7月11日,山城区检察院正式受理该案,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了解,物业公司与5名老人并未签订书面雇佣合同,且工资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5名老人与该物业公司存在雇佣关系。为此,办案检察官实地查看了老人们的工作场所,详细询问了社区主任、社区住户,证实5名老人在该社区提供物业服务的事实,且收集到了物业公司对5名老人的工作安排及欠付的工资数额等证据。
随后,山城区检察院根据5名老人的意愿,决定支持起诉,并根据《意见》规定与该区司法局沟通,为5名老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写起诉状。
7月14日,山城区检察院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当日立案。
后来,经办案检察官与法官多方查找,终于找到了物业公司的100%持股人张某。经过释法说理,张某表示将尽快联系并督促王某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如果王某不能支付,她愿意代为支付。
日前,王某一次性付清了拖欠5名老人的工资,老人们撤回了起诉申请。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208/t20220816_5725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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