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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部门关于实施万名青年见习募集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渝人社发〔2022〕4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科技局、经济信息委、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委、国资监管机构、团委、工商联,各有关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基地、高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精神,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多元募集、量质并重,加大就业见习组织力度,落实完善就业见习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全年募集不少于11万个就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多渠道搭建见习供需对接平台,畅通岗位募集渠道,力争把有意愿的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组织到见习活动中。完善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强化跟踪服务,提高就业见习的规范性、知晓度和吸引力,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

  三、支持政策

  (一)补贴支持。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吸纳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二)税费支持。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激励推动。结合本市实际,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择优遴选原则,评选出市级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推荐参评国家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优先激励参加本次计划并表现突出的各类单位。对计划组织实施到位、募集岗位多、岗位质量好、实施效果佳的区县,纳入到就业工作的激励考虑。

  四、工作举措

  (一)开通服务专区。本次计划将开通计划服务专区(https://www.cqtalent.com/cqdchg/jxjhzq/index.html),集中发布见习政策、经办渠道、经办流程,设立见习单位、见习岗位申报通道,同步开设国有企业、制造业名企、互联网大厂等专栏。计划信息同步在人社部计划服务专区(http://zhaopin.ciic.com.cn)、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等公共招聘平台发布。

  (二)规范岗位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要合理设置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条件,定期跟踪、动态管理,力争提供针对性、高质量的见习机会。见习单位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合法经营,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见习岗位尽可能覆盖不同行业,重点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比重,更好发挥青年所学所长。

  (三)抓好岗位募集。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要围绕重点产业,迅速对接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重点挖掘本地特色产业、数字经济产业、软件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等领域,开发符合高校毕业生专业特质的岗位,及时掌握见习单位类型、见习岗位数量和技能要求,力求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四)搭建对接平台。各区县(自治县)要多渠道汇总发布本辖区见习单位目录和见习岗位清单,开展就业见习进园区、进社区、进市场、进高校。多方式开展专场招募、双向洽谈、直播带岗等活动,并在各类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中推出见习岗位。要结合实名服务,广泛动员有见习需求的青年积极参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吸引更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

  (五)分类组织实施。各区县(自治县)要跟踪登记失业青年就业动态,准确掌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意愿,引导参与就业见习。各高校要对接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区县需求,向未落实毕业去向的应届毕业生宣传见习政策,筛选推送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按照专业、意愿和岗位相匹配原则,组织推荐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高见习针对性、匹配度,增强毕业生就业实践能力。

  (六)提高见习实效。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对见习单位的指导服务,做好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待遇保障、专人带教、人员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见习。要鼓励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积极留用,加强对未留用人员的就业服务,根据求职需要,加大跟踪帮扶,提供针对性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

  (七)加强跟踪监管。各区县(自治县)要组织本辖区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全市青年就业见习年度业务培训会,抓好辖区内就业见习基地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就业见习质量。定期开展就业见习基地检查和评估,改进提升见习组织实施,健全就业见习监管机制。将见习人员在岗情况、见习协议履行情况、见习安全管理及带教人员配备情况等,作为见习基地年度考核评估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计划组织实施,将其纳入就业工作整体部署,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统筹推进。要结合本地见习岗位募集目标(见附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岗位募集规模稳中有升。要坚持自愿原则,鼓励见习单位因需设岗,避免简单摊派。

  (二)加大部门协同。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好见习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强见习单位认定、岗位募集、管理服务、政策宣传等。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做好见习政策宣传,向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见习信息。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商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能职责,发挥行业优势,鼓励各类用人单位设立见习岗位。财政部门要统筹相关资金,按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岗位。共青团要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积极动员青年参与。

  (三)大力宣传引导。各区县(自治县)要运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海报等形式,大力宣传计划实施、见习政策、申请渠道,提高政策知晓度。要主动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各见习单位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一批青年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创业的故事,及时宣传见习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引领更多青年和用人单位主动参与就业见习。

  (四)严格岗位审核。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履行见习岗位审核职责,指导用人单位合法规范填报招募岗位信息,通过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见习岗位,核查用人单位关于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信息的描述,确保单位简介和岗位信息等内容真实有效。审核通过的岗位信息实时更新至市级、部级服务平台。计划实施后请各区县每月25日通过见习系统提交月报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郭含雨

  电    话:023-86898652

  (二)市教委

  联 系 人:冉  健

  电    话:023-88517395

  (三)市科技局

  联 系 人:鄢桢玉

  电    话:023-67512538

  (四)市经济信息委

  联 系 人:朱  俊

  电    话:023-63895461

  (五)市民政局

  联 系 人:张海江

  电    话:023-89188339

  (六)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黄  齐

  电    话:023-67575581

  (七)市商务委

  联 系 人:周宇轩

  电    话:023-62662880

  (八)市国资委

  联 系 人:潘宇杰

  电    话:023-67678185

  (九)团市委

  联 系 人:李  霞

  电    话:023-63863036

  (十)市工商联

  联 系 人:陈  洪

  电    话:023-67511008

  附件:重庆市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目标任务安排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8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0932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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