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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 有“薪”真甜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岳塘区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成功为2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37.7万元。

  今年3月份,一位法律援助律师找到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反映,称其代理的一批农民工讨薪案件面临维权难的问题,欲寻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岳塘区检察院听取申请支持一方的意见后,认真审查了申请支持起诉的相关材料,决定予以立案审查。立案后,岳塘区检察院核实了农民工的身份,核对了具体欠薪金额,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确定,由谭某担任班组长的泥工班组和由张某担任班组长的油漆班组在某工地提供劳务,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后,未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工资一拖再拖,时间长达3年之久。

  岳塘区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多次与案涉开发商、承包商沟通、协调,并通过释法说理,告知相关主体拖欠薪酬的法律后果。在岳塘区检察院的协调下,2022年6月17日,开发商、承包商与张某、谭某针对工资拖欠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开发商同意先行退还履约保证金,承包商承诺经公司审核后,发放张某、谭某的工资。岳塘区法院及时通过调解书确认了已立案的张某、谭某两个班组长和解协议的内容。对于张某班组、谭某班组的其他人员,检察机关提出一揽子解决他们的工资发放问题,并与相关各方形成了如何支付这些人员工资发放的备忘录。随后,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参与下,相关各方达成了正式的和解协议。

  为保证和解协议的效果,达成协议后,岳塘区检察院积极跟进,督促承包商加快审核进度,及时发放工资。近日,岳塘区检察院得知,25位农民工的工资37.7万元已全部追讨到位。通过法院、检察院及法律援助律师的多方联动,为农民工解决了“烦薪事”。法律援助律师表示,岳塘区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职,为民成功讨薪,在炎炎夏日,为农民工送去了一丝“清凉”。

  

  检察官提醒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该条及检察实践,检察机关可以对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抚养费、抚育费、赡养费、损害赔偿等案件,依法开展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后,岳塘区检察院将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xjdt/202208/15630968466817679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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